5月22日,为了规范养殖行为,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维护养殖业生产秩序,区农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联合区动物监督所、区药监分局、区电视台对本区兽(渔)药经营单位和养殖企业开展了一次集中、全面的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