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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青农委[2007]46号 签发人: 钱决华
关于同意金地格林郡房产开发工程
树木移植的批复
夏阳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送来“关于金地格林郡房产开发工程移动树木的请示“青夏街([2007]27号)文已收悉。
经研究,鉴于上海深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房产(金地格林郡二期工程)需要,同意你街道将涉及的52株水杉(其中:胸径26公分18株、胸径32公分28株、胸径38公分6株)进行迁移,移植至基地南侧横楼港处,同时加强管护,确保成活率达98%,隔年保存率达95%。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树木 迁移 批复
青浦区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6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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