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 浦 区 农 业 委 员 会 文 件 青 农 委[2005]18号
关于农委各办(科)、事业单位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办(科)、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各办(科)、事业单位的工作责任,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扎实推进农委系统的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农委系统所属各办(科)、事业单位二00五年的工作重点、亮点,以挂牌的形式予以确定。
请各办(科)、事业单位按照明码挂牌、分类指导、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的原则遵照执行,年终农委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核,并视完成情况予以精神及物质奖励。
特此通知
附:工作考核表
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二00五年三月七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