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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青农委[2007]50号 签发人: 钱决华
关于同意嘉松公路及白石路两侧机非隔离带绿化迁移的批复
青浦区公路管理署:
你署送来“关于嘉松公路及白石路两侧机非隔离带绿化迁移申请”青路([2007]11号)文已收悉。
经研究,鉴于嘉松公路(318国道至三泾河桥段)和白石路(外青松公路至赵屯镇)安装路灯工程(埋设电缆)的需要,同意你署将涉及的嘉松公路26k+600~30K+710中间隔离带和白石路0K~5K+500两侧机非分隔带面积37490平方米(其中:龙柏球蓬径150厘米,1090平方米、龙柏高度40厘米,4000平方米、龙柏高度80厘米,4000平方米、瓜子黄杨高度40厘米,14200平方米、金叶女贞高度40厘米,14200平方米)的绿化暂迁,移植在旁侧,待工程结束后及时恢复种植,同时加强管护,确保成活率达98%,隔年保存率达95%。
特此批复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主题词:绿化 迁移 批复
青浦区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7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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