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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渔药执法检查 确保水产业健康发展
为促进我区水产品的健康发展,按照《上海市加强水产品养殖业执法监管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加强水产养殖用药源头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保障我区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9月17日至19日,青浦区渔政站抽调专门力量联合区职能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我区水产业养殖用药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行动。
此次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期间正逢台风"韦帕"在本市登陆,我检查人员冒风雨对朱家角、练塘、金泽三个水产重点镇的20多个村、36个养殖户、11家渔药经营商店挨家挨户进行渔药突击检查。
在此次行动中共发放了禁用渔药清单和渔药安全使用告知承诺书上百份,走访检查的养殖水域面积近5000亩。没有发现养殖户或者渔药经销商使用或者销售禁用渔药,特别是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孔雀石绿等重点检查药物。
在联合检查过程中,印制了相关资料,由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对养殖技术水平,质量安全意识比较薄弱的个体养殖户进行指导,提高他们的养殖技术水平,增强质量安全意识。
对规模化,标准化的养殖基地则进行强化质量安全意识,规范用药专人记录,加强渔药仓储管理三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敦促整改。
对渔药经销商重点检查渔药的商品目录、来源、有效期、等相关渔药质量安全事项。对受检的每户商家都做好检查记录并备案。经检查均未发现店面内有禁用渔药销售或存储。
同时在检查中我们发现了几个安全隐患。
一、 大多数个体承包户(养殖面积在40亩以下的)没有存放渔药的专门空间。买来的渔药基本上一次性用完,需要时再去买。基本上没有渔药库存,用剩下的就随便往床底下一放。导致我们的检查人员到了现场无药可查。
二、多数个体承包户的用药记录不规范。针对这一情况,水产技术推广站的同志在现场进行指导。对记录表格中的要点逐个解释说明。尽量做到让养殖户心中有数。缺少一定的文化水平和责任意识是造成用药记录不规范的主要原因。在今后的检查工作中,必需加强对个体承包户的监管。
三、部分本地养殖户把养殖水面承包给外来人员经营。由于他们流动性大,管理上比较混乱。检查时经常"扑空"。如不采取规范管理,这些养殖户会给质量安全带来很大问题。
四、部分销售渔药的商铺内部人员管理混乱。进出货记录不规范。药品存放无序、混乱。缺少专门的仓库存放药品,有的商铺直接把药品堆放在走道。针对这种情况,己责令整改。
通过为期三天的联合检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加大了基层宣传力度。从源头上把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关。
青浦区渔政管理检查站
二00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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