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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签发人: 钱决华
青农委[2007]76号 张国兴
青浦区关于下达二○○七年商品有机肥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推广施用商品有机肥已连续三年被列为市府实事工程,积极推进该项工作,可以有效减少化肥使用量,提高耕地质量,对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市农委、市财政《关于完善施用商品有机肥补贴政策的通知》(沪农委[2007]49号文件)和市农委《关于继续做好市政府实事工程商品有机肥推广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07]45号)精神,今年我区计划推广商品有机肥12600吨(其中,水稻应用9600吨、蔬菜3000吨),现已全部完成。总投资504万元,其中,补贴资金441万元,市财政补贴250元/吨,共315万元;区财政补贴100元/吨,共126万元;镇自筹63万元。现将有机肥补贴资金下达各镇(详见附表)。
特此通知
附:浦区二○○七年商品有机肥推广数量及资金补贴表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有机肥 资金 通知
抄送: 区农技中心,农业园区,各镇、街道财政科。
青浦区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0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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