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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签发人: 钱决华
青农委[2007]94号 张国兴
关于归集2007年度公益林建设镇级统筹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3-2007年林业建设任务的通知》(沪府【2003】110号)和区政府《关于青浦区公益林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府发【2004】26号)文件精神,我区实际建设公益林面积24044.08亩,其中,水源涵养林19399.48亩,通道林4644.6亩。建成后的水源涵养林、通道林等公益林每年需要支付土地流转费和养护费等资金。2007年度共需土地流转和养护费等资金3553.4778万元,其中,区财政2292.89482万元,镇配套1260.58298万元。为确保供地农民及时得到土地流转补偿金和支付养护人员工资费用,保持社会稳定,请按照区政府2004年26号文件要求,将你镇配套资金 万元于2007年12月30日前划解至区林业建设资金专户。帐号名:青浦区农业委员会林业专项资金,帐号: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青浦支行32741008010590905。
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 公益林 统筹资金 通知
抄送: 各镇(街道)财政科。
青浦区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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