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青农委[2007]99号 张国兴
青浦区关于下达二〇〇七年度水稻
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农委、市财政"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本市粮食生产补贴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农委[【2006】203号)精神,对2007年种植水稻的农户进行直接补贴。根据各镇、街道上报,并经核查,2007年全区水稻种植户共18402户,种植面积166427.3亩,补贴总额21692940元(市、区各为10846470元)。其中,15亩以下的种植农户17830户,面积为38303.9亩,补贴资金为2681273元;15-30亩(含30亩)的种植农户136户,面积为2954.9亩,补贴资金为236392元;30亩(含30亩)以上的专业粮农、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农场共436户,面积为125168.5亩,补贴资金18775275元(详见附表)。本次发放的水稻直补资金,在已进行公示的基础上,对农户采用"一卡通"的方式进行发放,直接到户;对龙头企业、合作社或其他组织通过镇、街道财政科将补贴资金划入该单位的帐户。请各镇、街道加强领导,加强部门配合,做细做实,规范操作,及时、准确地发放补贴资金。届时区有关部门将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进行农户基础信息、耕地面积、07年度的农户补贴检查。特此通知附:青浦区2007年农户种植水稻补贴资金表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 水稻 资金 通知抄送: 各镇(街道)财政科,农水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青浦区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