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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签发人: 钱决华
青农委[2007]101号 张国兴
青浦区关于下达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扶持资金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青农委【2007】36号文件《青浦区2007年优质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意见》精神,由农委组织专家对各镇(街道)建设的丰产方方容方貌、档案记载、组织技术措施以及产量等进行了考核评比。经考核验收,由各镇、街道申报的28个丰产方,其中有25个丰产方符合实施意见的考核指标,面积为12870亩,对合格方给予每亩50元的基本扶持资金。对高于85分的丰产方,按考核的超额分值及丰产方面积加权计算扶持资金。
按照各镇基地建设的面积与考核分安排扶持资金900000元,对参与负责三夏、三秋现场会的实施单位分别给予50000元补贴,共计1000000元。(详见附表)
特此通知
附:2007年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扶持资金核算表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水稻 标准化 基地 资金 通知
抄送: 各镇(街道)财政科,农水科,区农技中心。
青浦区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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