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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签发人: 钱决华
青农委[2007]104号 张国兴
青浦区关于下达2007年度
菜田设施建设项目及资金的通知
白鹤等六镇人民政府、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你镇、现代农业园区上报的设施菜田建设计划,经审核并报市农委批准,现将建设项目和资金下达你镇(园区),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地点:
2007年度菜田设施建设面积4105亩,其中保护地设施建设面积1320亩,建设地点分别为白鹤镇杜村村300亩,金泽镇南新村320亩,重固镇章埝村400亩,练塘镇张联村300亩;露地设施建设面积2785亩,建设地点分别为朱家角镇林家村350亩、周家港村350亩,华新镇嵩山村300亩,重固镇新联村450亩,练塘镇芦潼村400亩,金泽镇陈东村180亩,农业园区东淇村255亩,白鹤镇塘湾、青龙村500亩。
二、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6683.29万元,由市财政补贴3669.82万元,区财政配套3002.57万元,有关建设单位自筹10.9万元。其中用于基础设施2723.04万元,温室管棚设施3313.12万元,附属设施及其他647.13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三、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于2007年11月启动建设,2008年11月建成。
四、资金管理
根据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自筹配套资金于12月30日前汇入青浦区农业委员会(青浦区联社营业部,帐号327410-08010590905)。项目资金的拨付由中标单位申请,经监理单位核实确认,建设所在镇、农业园区领导审批后报区农委,区农委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建设资金。
五、项目管理
菜田设施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按有关规定,土建项目进区招投标中心进行项目招标;大棚设施进入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相关资料报区采购办和农委蔬菜办备案。本项目由区农委、区财政委托有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实行全程质量监理。规划设计费、招投标费、工程监理费等工程管理费用在项目总投资额中列支,保护地设施建设按项目投资总额的1%支付,露地设施建设按项目投资总额的2%支付。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做好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特此通知。
附:1、青浦区2007年度菜田设施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2、青浦区2007年度保护地设施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3、青浦区2007年度露地设施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 农业 蔬菜 建设 资金 通知
抄送: 市蔬菜办,陶夏芳副区长,区水务局,有关镇财政科,农水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青浦区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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