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委员会文件
青农委[2008]8号 签发人: 汤福明
青浦区关于下达2007年公益林考核
养护资金的通知
各镇农水科、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林业养护社建设,提升林业养护社在生态公益林养护中的作用,提高林业养护社养护能力,根据青农委【2007】13号文件,由区农委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考核内容和要求,对各镇、街道林业养护社进行公益林养护考核。全区14家林业养护社养护面积21359.77亩,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对各林业养护社的基本建设、队伍建设、内务管理、养护质量、安全生产等进行综合考评,两次平均分为最后考核分值。年度考核分值80分为基本分,低于80分的养护社不享受考核养护经费,高于80分的养护社,按考核的超额分值及养护面积加权计算各养护社每亩的考核养护经费,并拨付考核养护经费。(详见附表)
特此通知
附:青浦区2007年公益林百分考核及考核养护资金汇总表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农业 林业 养护 资金 通知
抄送: 各镇(街道)财政科,林业养护社,区林业站。
青浦区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