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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签发人: 朱卫东
青农委[2008]14号 张国兴
关于下达青浦区市级农业旅游补助项目的通知
夏阳街道、朱家角镇、金泽镇:
根据沪农委[2007]354号文《关于下达2007年度农业旅游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我区农业旅游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提升我区农业旅游形象和品牌,现将2007年农业旅游补助项目下达给你们:
1、项目名称:农业旅游补助项目。
2、项目资金:220万元,由市财政补贴。
3、项目建设单位及建设内容:见附件。
4、项目资金管理:实行区级报帐制,专款专用,并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
望接文后,按项目预算明细抓紧实施,保质保量完成既定的任务,并将项目结束总结报告及时上报至区财政局和区农委。
特此通知
附:2007年度青浦区市级农业旅游补助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农业旅游 补助 通知
抄 送:区人民政府,陶夏芳副区长。
青浦区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2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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