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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签发人: 钱决华
青农委[2008]16号 张国兴
关于下达白鹤镇草莓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的通知
白鹤镇人民政府:
根据你镇上报赵屯草莓生产基地及配套生产设施项目计划,经审核,并报市批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下达项目建设资金399万元,其中,市财政专项资金补贴160万元,区级财政配套160万元,镇自筹79万元。项目实施地点白鹤镇赵屯村。
2、项目建设主要包括376亩草莓示范基地所需的生产设施、基础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等。其中水泥道路32万元,水泥明沟31.5万元,六型管棚315万元,土地平整7.5万元,其他配套设施13万元。(详见附表)
3、资金管理。根据有关规定,镇自筹款于3月30日前汇区农委林业建设资金专户,帐号: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青浦支行32741008010590905。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由中标单位申请,监理单位核实确认,镇负责人审批后上报区农委,区农委按照项目进度,拨付建设资金。项目监理费、招投标代理费、审价费等前期费用按实际支出,在项目结算时由区、镇两级承担。
4、项目管理。该建设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土建项目由区招投标中心进行项目招标;大棚设施由区财政采购中心进行政府采购。相关资料报区政府采购办和农委农林办备案。本项目由区农委、财政委托有监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质量监理。
5、项目单位接到本文后,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建设效益。同时做好资料积累,建立齐全的档案。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白鹤镇草莓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明细表
二○○八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草莓 生产基地 项目 通知
抄 送: 上海赵屯草莓专业合作社有限公司,白鹤镇财政科、农水科。
青浦区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3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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