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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1、 管理: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负责全区畜牧兽医的防疫、检疫、兽医卫生监督、奶牛生产、犬类管理、兽药经营的管理工作,对全区各镇兽医站进行业务指导和业务管理。
2、 畜牧:
对全区的畜牧业生产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调查研究,为本区的畜牧业生产的发展和结构调整提供可行性意见。
3、 防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上级的有关规定,指定本区域内动物疫病的免疫程序,对全区动物防疫工作、区域消毒工作以及生物制品的使用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
4、 检疫:
负责全区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农贸市场检疫),并对大型畜禽场、奶牛场、供港猪场,实施检疫监督。
5、 监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全区境内饲养和流通领域的动物、动物产品进行卫生监督管理,检疫证发放、回收,兽医卫生合格证年签、换证、发证和兽医卫生知识培训,对入市境道口的动物和动物产品进行检证验物,检疫消毒。
负责全区检疫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控制疫病流行,确保本区畜牧业生产健康的发展,让市民吃上放心肉、安全肉。
6、 兽药:
负责区境内的兽药经营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7、 犬类管理:
负责区内犬类的防疫、发证工作。
8、 兽医:
负责全区动物疫病的诊断、治疗、抗体和疫病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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